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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試用期、不繳納社?!瓌e急,檢察官來幫忙!
發(fā)布時間:2024-09-03  責任編輯:符曉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檢察官提醒

用人單位在用工時要遵守法律規(guī)定,按時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保,否則不僅會受到行政處罰,還會面臨二倍工資的民事賠償。勞動者要善于運用法律武器維護合法權益,就業(yè)時一定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依法足額繳納社保,當用人單位出現違法違規(guī)情形時,勞動者要注意收集證據,比如考勤表、工資條、工資收發(fā)記錄、完成工作的材料等。合法權益被侵害時,可以先與用人單位協商、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反映,也可以進行勞動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經勞動監(jiān)察部門等行政機關或社會組織處理后合法權益仍無法獲得維護的,訴訟能力較弱的人員可到檢察機關申請支持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