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政法風采 > 學先進 樹典型 > 正文
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毛紅星
發(fā)布時間:2023-12-15  責任編輯:符曉

毛紅星,男,漢族,中共黨員,現(xiàn)任西雙版納州勐臘縣司法局勐滿司法所負責人。2023年9月,毛紅星被司法部授予“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

從事司法行政工作15年來,毛紅星工作勤勤懇懇,任勞任怨,對工作充滿熱情,一直以強烈的工作責任感和社會使命感統(tǒng)籌協(xié)調好司法所的各項業(yè)務,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百姓解難,切實履行一名基層司法行政工作者的職責,盡心盡力協(xié)助調解委員會開展工作,以維穩(wěn)和化解群眾矛盾糾紛為中心,積極開展和參與重大矛盾糾紛調解處理工作,為轄區(qū)和諧穩(wěn)定做出積極的貢獻。

依法辦事 合情合理解糾紛

2009年10月13日,羅某駕駛一輛摩托車與李某駕駛的摩托車相撞,導致李某及其妻子嚴重受傷,交警部門對事故做出明確的責任分擔,但羅某并不履行。2010年5月20日,李某來司法所反映情況。毛紅星帶領司法所工作人員及時走訪雙方當事人,經了解,李某及妻子傷后住院,李某要求羅某支付全部住院費用,羅某認為不合理,不同意支付費用。之后,毛紅星在多次到羅某家做思想工作,羅某仍不同意支付的情況下,將情況向政府分管領導作匯報。2011年1月6日晚,由鎮(zhèn)政府牽頭組織司法所、政府、派出所、交通警察等部門組成聯(lián)合小組再次到羅某家做工作,以相關政策作耐心細致解釋,使其認識到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之后雙方當事人到司法所簽訂調解協(xié)議,這場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2015年5月15日,勐滿鎮(zhèn)曼洪村民小組巖某等34戶村民向司法所反映,他們與曼粉蔬菜合作社簽訂合作協(xié)議,由合作社提供玉米種子,村民負責種植和管理,玉米成熟后合作社以每公斤1元的價格進行收購,玉米收割裝車完立即支付錢。但合作社于2015年5月3至7日收割完玉米后,沒有按照協(xié)議支付玉米款。經司法所工作人員走訪了解,因為合作社資金鏈出現(xiàn)問題,未能按時履行協(xié)議。了解情況后毛紅星及時把雙方當事人請到司法所調解室進行調解,分別對雙方當事人做了思想工作,之后合作社與村民達成協(xié)議,在村民可寬限的時間內支付了玉米款,司法所的介入調解,及時化解了矛盾糾紛,維護了村民的利益。

情法并用 促家庭和睦

2015年6月的一天,家住勐滿鎮(zhèn)上中良村小組的查某因母親的撫養(yǎng)問題與其哥哥發(fā)生糾紛,兄弟因此反目成仇,查某向司法所申請調解。司法所工作人員、村委會及村小組干部及時趕到現(xiàn)場,從法律、倫理等方面耐心做查某哥哥的思想工作,在全體調解員的耐心調解下,表示愿意與其弟弟協(xié)商共同撫養(yǎng)母親,一場可能出現(xiàn)命案的糾紛得以成功化解。

多年來,無論是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糾紛,婚姻家庭糾紛,還是鄰里矛盾糾紛,土地糾紛,毛紅星都始終做到認真履行職責,以人民群眾的困難看成自己的困難,堅持嚴格調解與靈活處理相結合,努力做到小事不擴大, 大事不激化,力爭給每個當事人一個公正公平的說法。在這樣平凡的崗位上,憑著對工作的執(zhí)著,對百姓的熱情,在基層無悔奉獻,有力維護當?shù)厣鐣€(wěn)定,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情法并使 做特殊群體的知心人

如何與社區(qū)矯正對象打交道,讓他們服從司法所的管理,是一項很有挑戰(zhàn)性的工作。為了更好地與社區(qū)服刑對象溝通,毛紅星犧牲更多的休息時間,努力學習有關社區(qū)矯正管理方面知識,在每月的教育談話中,運用所學的知識,化解社區(qū)矯正對象的心結,教育、指導、重塑他們重新融入社會的信心。

通過不定期走訪,及時了解掌握矯正對象的思想狀況和家庭生活情況,真正做到“五個清楚”(現(xiàn)實表現(xiàn)清、活動范圍清、家庭情況清、經濟來源清和社會關系清)。為幫助社區(qū)矯正對象和刑釋解教人員,毛紅星主動與家人、社會人員溝通,感受到社會的溫暖,不斷樹立信心,經常組織社區(qū)矯正對象參加社會公益勞動,經過不斷努力,使社區(qū)矯正對象和刑滿釋放幫教對象逐漸克服自卑心理并重新回歸社會。

毛紅星在自己平凡的崗位上履職盡責,擔當作為。展望未來,他躊躇滿志,對人民調解工作充滿希望,在平凡的崗位上保持“想干事、敢擔當、嚴律己”的工作作風,讓老百姓能夠體會到調解的溫度和善意,以春風化雨般的方式消除矛盾糾紛,為人民群眾安居樂業(yè)作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