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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給困境中的人一縷亮光
發(fā)布時間:2023-06-05  責任編輯:符曉

司法救助,一頭牽著百姓疾苦,一頭系著司法關愛。近日,西雙版納州景洪市人民檢察院為賈某與楊某分別發(fā)放34090元、17660元司法救助金,讓深陷困難的家庭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感謝檢察院給我這么大的幫助,我的事情讓你們操心了……”

賈某一邊抹去眼角的眼淚,一邊激動地對檢察官表達著自己的感激之情。是怎樣的境遇?讓年近60歲的賈某在檢察官面前流下了眼淚。

故事還得從幾年前說起,2016年3月的一天,賈某等人聽說有人惡意收購其所在公司投資種植的無筋豆,便去找對方核實情況,在此過程中雙方發(fā)生沖突,導致賈某頭部受到重傷,直接喪失了勞動能力,瞬間從家里的頂梁柱變成殘疾人,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檢察官在了解到賈某的情況后,經審查,認為賈某可能符合司法救助對象條件,故迅速開展了走訪核實等相關工作。認定賈某符合司法救助條件后,立即啟動司法救助程序,幫助賈某申請到了司法救助金34090元,有效緩解了賈某的家庭經濟壓力,把檢察溫度傳遞到救助人心中。

“家里面有年近七八十歲的父母,還有一個殘疾的哥哥都要靠我養(yǎng)活。工錢一直沒拿到,日子還是過的比較難……”

楊某正在與檢察官訴說家里的情況,出門在外打工多年,工資一直沒有著落,一度讓楊某因生活壓力而愁眉不展。

原來,2019年10月,楊某在景洪市某一工地打工,工程完成后戴某卻沒支付其勞動報酬,楊某將戴某起訴到法院,但因戴某無財產可供執(zhí)行且無能力履行,導致楊某一直拿不到勞動報酬。

景洪市人民檢察院在辦理案件中得知楊某是一名普通的農民工,全家經濟來源全靠楊某打工維持,如今,付出勞動卻沒有收入,導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為幫助楊某走出現狀,檢察官多方走訪,調查核實,在確定楊某符合司法救助條件后,及時主動開展司法救助,為楊某爭取到司法救助金17660元,為困境中的楊某送去一縷亮光。

 

 

景洪市人民檢察院堅持“應救盡救”的理念,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立足檢察職能,凝聚多方力量,不斷提高司法救助工作質效,讓老百姓獲得了“國家不落下每一個需要救助的群眾”的安全感。下一步,景洪市人民檢察院將持續(xù)踐行“司法為民宗旨”,做實司法救助工作,在檢察辦案中注重主動救助、主動告知、主動調查,做到能救盡救,應救盡救,為確有困難的救助人送去及時雨,向人民群眾傳遞社會關懷和司法溫度。